国家统计局召开贯彻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部门座谈会(图)
12月7日,国家统计局召开贯彻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部门座谈会,学习传达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是统计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纲领,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勇于担当,奋发作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扎实的统计保障。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局领导、总师出席会议。
宁吉喆指出,《办法》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提供坚强保障,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着坚强支撑。落实执行《办法》,对全面提升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将发挥十分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
宁吉喆强调,各部门要切实把《办法》传达到部门内各单位和地方各级部门,抓紧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建立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政令的制度机制,积极配合统计部门查处部门统计调查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对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统计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宁吉喆指出,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中,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办法》的颁布为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和数据质量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各部门要增强在部门工作中落实《办法》的紧迫性,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狠抓《办法》的落实,把《办法》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实到部门工作中。要切实提高部门统计防偏差能力,依法依规开展部门统计调查,提高部门统计数据的合规性、科学性、时效性,积极推进部门统计信息的共享,提高部门统计保障水平,不断增强部门统计能力和工作水平,全面提升部门统计数据质量。
会议由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鲜祖德主持。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毛有丰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讲话精神,教育部、工信部、交通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代表交流发言。52个中央、国家机关负责统计工作的司级负责人和国家统计局有关司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法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