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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请您务必关注!

创建时间:2019-09-04 09:26

9月2日,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第四批统计系统行政执法检查结果一览表,结果显示有56家单位被立案或者执行简易程序,在检查中暴露了部分企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大家解释说明。

一、原始记录要留存两年

在检查过程中,个别企业存在无法提供数据相关原始资料出处的问题,主要以财务表和能源表指标为主。

 

   

                              

二、建立健全的统计台账

少数企业存在未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的问题。台账可以按照本单位需求自行建立,涵盖相关重点指标月度数据登记即可。必须建立的台账包括以下三个:

 

 

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也是每年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没有原始记录或未建立统计台账,都会涉及相应行政处罚,希望大家要重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