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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师职称补贴 网上申请“零材料、不跑路”

创建时间:2019-04-18 15:11

为调动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积极性,培养更多工匠,北京出台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方式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的,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统计师初级(五级)、统计师中级(四级)、统计师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取得证书和申请补贴时均属于企业职工的,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今天,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按取得证书等级分为三档:取得统计师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统计师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统计师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补贴。 

北京为了使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方便快捷申领到技能提升补贴,自2018年1月2日起,正式开通技能提升补贴网络服务平台,凡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通过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APP等途径,在线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网络服务平台通过“零材料、不跑路”的申请审批模式,实现了补贴网上申请、在线审核、系统支付。 

据介绍,职工可通过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的公共服务平台、市人力社保局微信公众号“北京12333”、市人力社保局官方APP等互联网渠道注册后,按系统提示,分别录入证书信息和银行卡信息,即可在线提交申请。系统受理申请后,将自动与后台证书系统、社保信息系统进行核验,并将拟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职工名单等相关信息,在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公示有异议但核实后不影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经办系统通过与本市社保经办机构签约的16家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职工的个人银行账户。 

网络服务平台上线后,职工可随时申请,并通过申请系统查看办理进度,在出现证书信息对比有误、社保缴费信息对比有误等情况及审核通过进行公示、银行已拨付补贴等环节,系统会发送提示信息并告知如何处理。不希望通过手机或互联网申请的职工,还可以就近到本人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保所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申请统计师职称补贴的职工可自行查询本人取得的证书信息及缴纳失业保险信息。其中,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http://zscx.osta.org.cn/)可查询证书信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csibiz/)可查询缴纳失业保险的信息。 

北京人力社保局强调,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技能提升补贴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补贴资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人力社保局指出,下一步,将对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业务梳理和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资源共享、管理高效、服务便捷的“互联网+就业创业”工作服务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