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计职称考试即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共同举办的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计职称共分为初、中、高三个级别。初、中级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每年10月份(具体时间请注意“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公告栏),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符合相应条件即可申报高级职称的评审。 初级考试科目为:《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由本市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统计局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人事部门择优聘任和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高级统计实务》考试大纲(2010年)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大纲(2010年暂用)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2010年暂用) |